2023年江西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
编辑: 医保办 发布日期:2023-01-05 17:10:03 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7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行定额划入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42号),职工医保自2023年1月1日起发生以下变化。
一、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能使用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二、个人账户划入金额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每人每月定额划入77元。
江西财经大学医保办
2023年1月4日
文医保办 李娟 审核/一审 黄亚妮 二审 吕泽华 终审 张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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