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三公经费(差旅、餐饮、用车)审批
2、加班费审批
3、备用金审批
4、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审批
5、电费审批
6、电器、网络计算机维修及配件审批
7、公共设施维修审批
8、医院设备年度检测审批
9、需按项目合同付款的审批
(1)药品购销合同
(2)试剂购销合同
(3)医用耗材购销合同(X光胶片、一次性使用卫材、手术材料)
(4)疫苗购销合同
(5)医疗垃圾转运合同
(6)学校立项由医院支付费用的合同
(7)物业维修合同
10、小型医疗器材购置审批
11、有制度规定的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按相关制度审批
12、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费用支出,由院办将相关会议纪要或文件交财务科执行。
13、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做好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盘点工作,及时对物账进行认真查对、核销和数据分析总结。
14、离休人员公费医疗报账按相关制度规定,由公医办制单复核,分管院领导审批。
15、财务科会同相关科室及时做好公费医疗、大学生医保、学生体检、教职工体检等相关费用拨款、入账工作。
16、各类收费严格按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据实开发票。对于收费不开发票或少开、虚开金额发票,一律视为贪污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7、认真执行委派会计制度。
二、现金的管理制度
1、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2000元。对于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2、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要按照往返路程、时间严格控制,不得多借,手续完备,并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批准,回来后及时结算。
3、严格现金收支手续,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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