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定岗医师医疗服务规范
编辑:     发布日期:2019-07-19 21:50:22    浏览次数:

医疗保险定岗医师医疗服务规范

根据《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定岗医师管理,目的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用比较经济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定岗医师医疗服务要求如下:

一、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熟练掌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规定,自觉履行定点服务协议;

二、施诊时应核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做到人、证相符,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三、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不诱导过度消费,不降低服务质量;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和逐级转诊制,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人为性提前或延迟出院;

五、严格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的疾病名称填写疾病诊断,不提供虚假病程记录,不人为“诊断升级”;

六、严格遵守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病人(或家属)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等规定;

七、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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