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编辑:     发布日期:2019-07-24 22:51:04    浏览次数:

货币资金是单位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参照《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制定本制度

1、现金

1)医院的现金统一由财务科收取,其他部门非授权一律不得收取现金。收取现金后应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2)门诊收费处和住院处收取的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存放过夜,并注明款项来源。财务科不定期对先进结存情况进行检查。

3)财务科出纳的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如需调整现金限额,应按规定办理。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用途使用现金。

5)加强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帐相符、账款相符。不定期进行现金库存检查。

2、银行存款

1)按国家规定开立账户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准将账户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2)按支票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办理支票领取和核销手续。

3)每月底记账完毕做好银行对账工作,编制银行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4)严禁公款私存,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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