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编辑:     发布日期:2019-07-24 22:52:10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正确、合理使用,及时做好票据的购入、领用、回收、核销各环节的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1、医院票据

包括门诊收据、出院收据、预交款临时收据、财政收据、内部收据、有价处方、定额收据等各类有价票据。

2、对于各类票据,要求按其使用范围正确使用:

1)门诊收据:限用于门诊医疗、药品费用的结算。

2)住院收据:限用于住院医疗、药品费用的结算。

3)财政收据:限用于单位结算暂存、暂付、分摊费用、冲减经费支出等。

4)内部收据:除上述用途外的费用结算。

处方:限用于门诊就医患者。

3、票据的购入、领用、回收、核销及保管的规定

医院按上级和财务要求建立票据使用登记簿对票据的购入、领用、回收、核销进行分类登记。

1)购入:医院根据票据的使用情况及时购入票据,保证业务的需要,同时做好购入票据的登记工作。

2)领用:各票据使用人根据各自业务量做好票据领用相关手续。

3)回收:各票据使用人应按领用时间和编号使用票据,杜绝跳号使用票据,如有作废票据各联应保存齐全,票据使用完后应随同先进一起上交。

4)核销:票据核销人员应及时做好票据的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保管:票据应有专人保管,平时做好票据防火、防潮工作,确保票据的安全、完整。经核销好的票据应按管理制度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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