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症室工作制度
编辑:     发布日期:2019-07-18 22:22:05    浏览次数:

1、急诊室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遵守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医疗文书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履行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值班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生命体征提问、脉搏、呼吸、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立即接诊患者,5—10分钟内处理到位。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每周检查一次,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4、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各项纪录。疑难、危、重症

患者应在急诊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需立即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5、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有急诊医师书写病例,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执行,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留院观察者超过24小时要收住院。

6、遇重大抢救患者需立即报告院长和分管院长,有关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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